根据《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节〔2010〕19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4〕825号),经审查,现就再制造产品认定申报材料受理结果和有关要求通报如下:

一、北京南车时代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名单见附件)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认定受理要求,予以受理。

二、请上述企业根据《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要求,积极配合认定单位开展文件审查、现场评审等工作。具体认定工作由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承担。

三、其他申报单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请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衔接。

联系人:蒋洁 电话:010-68718959  

传真:010-68437171 邮件:jj@cqm.com.cn

附件:予以受理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