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林办造〔2015〕14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

        为打造一批彩色健康森林样板示范,加快推进全省彩色健康森林和美丽浙江建设,经征求各地意见,现将局长示范林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明确责任。开展局长示范林建设,是展示和反映彩色健康森林建设成效的重要窗口,也是典型示范带动、总结经验模式的重要载体,对于加快全省彩色健康森林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浙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开展示范林建设,特别是已经明确的挂钩
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打造一批彩色森林、健康森林、珍贵森林。

        二、制订方案,加快推进。各地要对示范地块进行实地调查,详细记录林分的基本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近期经营措施和远期培育目标。要制订工作方案,针对林分特点和立地条件,确定技术措施和标准,明确建设程序和进度要求,落实政策、资金、技术、种苗等各项保障。要加强科技支撑,充分发挥责任林技推广体系的作用,提高综合效益。

        三、及时总结,确保实效。各地要以局长示范林建设为抓手,充分宣传彩色健康森林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主要成效,不断推动面上建设。今年,厅里已将局长示范林建设纳入林业重点工作考核,年底前将作为省级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重要内容进行抽查。

        为总结各地建设模式做法,请各地认真填报《局长示范林作业设计表》,每块示范林提供能够反映成效的对比照片3-5张,于6月25日前报送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局统一汇总后于6月30日前通过农民信箱或QQ报送省林业厅绿化造林处(照片于8月底前上报)。

        联系人:陈崇,电话:0571-87399020。

        附件:1. 局长示范林作业设计表

        2. 彩色健康森林局长示范林建设计划表

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