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5号令)
发文时间:
2015-05-11 00:00:00
发文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业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 2015年 6月 1日起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