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1818”平原绿化行动和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相关资料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5-04-20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林业厅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
为全面总结回顾“1818”平原绿化行动和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情况,推广各地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工作成效,特向全省征集相关资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1818”平原绿化行动相关资料:
1.建设成效(数据说明);
2.领导关怀(领导重视、政策保障等);
3.主要措施(科学规划、资金投入、工程项目、责任考核、机制创新、全民参与等);
4.生态文明(绿化成果、群众反响等)。
(二)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相关资料:
1.建设成效(数据说明);
2.领导关怀(领导重视、出台扶持政策等);
3.基地建设(良种推广、低产林改造、抚育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装备提升等);
4.科技支撑(专家指导、技术培训、参观考察等);
5.采集收获(采摘过程,果实收集处理等);
6.精深加工(生产设施设备,标准化管理、质量管控等);
7.品牌营销(商标标识、电子商务、实体市场、文化宣传等)。
二、资料形式
资料要求主题突出、客观真实,能够反映工作成效,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采用纸质、照片、存储介质或电子版等形式报送均可。
(一)纸质资料应清晰完整,体现工作措施和成效;
(二)照片资料应清晰精美,精度1M以上,并附注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文字说明;
(三)视频音像资料应剪辑流畅、声音及画面清晰,并附注文字概述。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资料征集活动,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各县(市、区)将征集的资料报送各市,由各市统一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省林业厅绿化造林处。
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