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科发农〔2015〕49号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扎实有序推进我省农村信息化工作,现将《浙江省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科技厅代章)

2015年4月2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15年4月2日印发

浙江省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二〇一五年三月)

为扎实有序推进我省农村信息化工作,确保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目标,经组织主要成员单位会议讨论研究,并书面征求各成员单位的意见,综合提出三年行动计划如下。

一、2014年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修改完善《浙江省国家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通过科技部等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确定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提出分年度推进计划。

(二)重点工作安排

1.研究提出三年行动计划和分年度工作目标。

2.讨论研究“1+N”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3.研究提出现代农业信息服务系统及6个专业信息系统、全省专业信息服务站建设方案。

4.研究提出农村民生信息服务系统(农村便民信息服务系统、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系统)和全省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方案。

5.研究提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和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方案。

上述工作已经完成。

二、2015年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全面启动开展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三大类10个信息服务系统和信息服务站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启动5个示范工程建设。

(二)重点工作安排

1.完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基层信息服务站实施方案。

2.研究提出三网融合高速信息通道建设方案和分年度推进计划。

3.省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审议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系统、三网融合高速信息通道、基层信息服务站和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4.省级全面启动开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市县开展专业信息服务站和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建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管理员队伍,并明确职责,落实经费保障。

5.选择部分条件基础好和积极性高的市或县(市、区),开展农业地理信息应用、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等五大示范工程建设。

6.围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3大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与示范应用,组织实施一批农村信息化重点研发项目。

7.组织开展浙江省农村信息化长效运行机制和农村信息化相关标准的研究。

三、2016年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浙江省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目标任务,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农村信息化基本框架、建设模式和运营模式,全省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有效提升,全省统一的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成并运行开展服务,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重点工作安排

1.完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涉农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

2.完成三大信息服务系统和10个专业子系统的建设,提升信息服务功能。

3.完成5个示范工程建设,建立农村信息化样板工程,展示农村信息化的应用效果。

4.完成专业信息服务站和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信息化人才队伍,为基层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信息服务。

5.完成浙江省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工作与成效的全面总结。

6.提出浙江省农村信息化长效运行机制和农村信息化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