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深化“提升信用品质 服务实体经济”主题活动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银监发〔2015〕9号

 

机关各处室、各银监分局、各直辖监管办,各政策性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各国有商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杭州分中心),浙商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杭州分行,邮储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市分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浙江分公司),杭州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省农信联社、杭州辖内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各外资银行杭州分行,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浙江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省银行业协会:

2012年以来,我局在全辖组织开展“服务实体经济”系列主题活动,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强化金融创新、改善信用环境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较好成效。2015年,为适应经济金融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浙江银行业“提升信用品质 服务实体经济”主题活动成果,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持续深化“提升信用品质 服务实体经济”主题活动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今年主题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请确定1名联系人,并于2015年3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及联系人员名单正式行文报送至浙江银监局。

 

 

 

                    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