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政部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有关社会评价问题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5-03-19 00:00:00
发文机构:
中国通信学会
学会各位理事、会员及其相关同志:
中国通信学会经过几个月的精心准备,组织参加民政部组织的2014年度全国性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
在全国性学术类社团评估指标体系中,有“社会评价”的内容,包括:会员评价、理事评价。
中国通信学会参加民政部组织的社团评估,关系到学会自身创新能力的提升和学会事业发展的大事。为此,我会已按照民政部全国性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报送的要求,向民政部提供了我会理事、会员(含理事、团体会员、会士、高级会员、学生会员)部分通讯录。希望各位理事、学会会员收到本通知后,全力关注民政部发给你们的短信或邮件并及时回复相关内容。
注:如果你们未能及时回复,将会影响学会的评估分值,特此告知。
谢谢各位理事和会员的鼎力支持!
中国通信学会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