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最新版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钢铁、有色、水泥、造船项目取消核准
发文时间:
2015-02-12 00:00:00
发文机构:
国务院
11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共取消、下放38项核准权限,其中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的有15项内容,包括钢铁、有色金属、水泥、化肥、造船设施项目以及城市供水等城建项目。在境外投资领域,除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全部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其中,钢铁、有色、水泥、造船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
对于在由核准改为备案条件下如何限制钢铁等过剩产业的投资,发改委产业司领导称,首先国家的重要项目布局已经基本完成,以钢铁为例,2004年以来发改委核准钢铁项目大概48个,这些项目的实施对产业布局的调整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其次,国家遏制新增产能措施成效显现。2013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相关文件,要求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该指导意见出台一年来,今年1-9月,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分别下降5%、14.4%、31%、6%。因此,总体来说,国家遏制新增产能的措施已经开始取得成效。
第三,倒逼过剩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已经初步形成。目前钢铁、水泥、电解铝、船舶等行业,市场需求已经进入了平台期,这几个行业的产量增幅都处于平台期或开始下降。产能过剩行业的生产经营基本处于微利状态,因此企业扩大产能的意愿明显减弱,投资更趋于理性,更多集中于转型升级、提高竞争力的项目上来。
取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投资项目核准后,投资主体在决策时不仅要考虑内部条件,同时也要考虑外部条件,因此更加慎重,银行在信贷支持的时候将更加审慎。节约了项目核准和办理相关手续占用的时间,也将有利于企业投资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项目的实施,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将会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