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林业局:

  为加快推进森林抚育经营,促进林木快速生长,提高森林质量效益,建设彩色健康森林,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彩色健康森林示范林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彩色健康森林示范林建设,打造一批样板,总结一套可看、可学、可用的经验模式,建设一批能够反映森林抚育成效、得到领导群众认可、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示范工程。

  二、建设内容

  (一)彩色健康森林示范工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一县一条景观带、一镇一片示范林、一村一片护村林”要求,结合中央、省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及珍贵和彩色树种赠苗造林行动,以主要通道沿线、城镇周边等为重点区域,通过抚育间伐、林相改造、补植阔叶和彩色树种等措施,开展彩色健康森林示范工程建设。

  (二)彩色健康森林示范创建。以提高全域范围森林质量和景观水平为目标,科学编制规划,制订扶持政策,实施重点工程,总结出一套符合当地实际的彩色健康森林建设模式,实现森林的规模化和可持续经营。省厅将选择5个县、20个乡镇、100个村作为彩色健康森林示范创建点。

  (三)局长示范林建设。每个县(市、区)林业局由局领导挂名联系作为责任人,选择交通便利、对比明显、基础较好、集中连片的区块,选取以间伐、补植改造为主的通道沿线彩色森林、以松材线虫病防控为目的实施林相改造的健康森林、以定向培育珍贵树种或大径材为目的的木材储备林等不同类型,建成至少3片每片300亩以上彩色健康森林示范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彩色健康森林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业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积极开展示范林建设工作,特别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定点联系,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切实加快推动彩色健康森林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整合相关资金,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体、多方参与的投入体系,着力破解难题。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采取股份合作、承包租赁等多种经营方式,引导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对于列入示范创建点的单位,省厅将在项目安排中重点倾斜。

  (三)强化技术支撑。要以示范林建设为抓手,实行以点带面、抓点作样,加强技术知识培训,加快实用技术推广。要充分利用浙江省责任林技推广体系,每个设区市成立省、市、县三级专家共同参与的技术专家组,分片联系技术指导工作,加强成效监测评估,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综合效益。

  (四)广泛宣传发动。要着力向林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和林农等宣传展示示范成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标牌标志、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彩色健康森林建设的重大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林区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各县(市、区)要按照示范林建设要求,抓紧制订方案,落实建设责任,并填报彩色健康森林示范创建点和示范林建设计划表(详见附件1、2),于2月2日前报市林业局;市局统一汇总后于2月4日前报省林业厅,同时报送本市森林抚育技术专家推荐名单2-3人(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陈崇,电话:0571-87399020。

  附件:1、彩色健康森林示范创建点计划表

  2、彩色健康森林示范林建设计划表

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