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
发文时间:
2015-01-23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财政厅
我省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明确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锁定新能源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等9大产业技术和重大与高发疾病的诊断、治疗和控制1项社会公益技术;提高重大项目支持额度,最低不少于1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强化财政资金导向作用,通过确定优先支持对象,建设项目库,实现项目评审前移一年的目标。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实施评审流程公开、项目信息公开、过程和结果公开、实施绩效公开、项目经费公开“五公开”。三是强化绩效管理,申报时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中可量化的技术、经济或社会效益指标需明显提升;专家网评和集中评审时,重点审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有效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中期评估时,项目主要绩效指标实现和项目进度情况需接近或达到50%才能拨付后续资金;项目结束后需进行绩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