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度地质勘查基金信息交流报表的函
发文时间:
2015-01-12 00:00:00
发文机构: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综合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填报地质勘查基金信息交流报表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2]151号)要求,请于2015年2月13日前,将本省(区、市)2014年度地质勘查基金信息交流报表、省级地质勘查基金2014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及重大找矿成果简介(纸介质和电子版)函送我中心。信息交流报表电子格式及重大找矿成果简介编写提纲可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门户网站(www.cgef.org.cn)下载。
请按《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准确填报矿种名称、代码、储量单位等报表内容,确保各表数据勾稽关系正确,并注意与2013年度数据做好衔接,同时,请附报表填报相关情况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穆超 010-6808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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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