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融资新渠道,各有关单位不断创新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推广成功经验,进一步促进我市专利技术的资本化和产业化,鼓励企事业单位充分运用专利制度提高市场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有关单位进行奖励与补助。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13年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科发知[2013]187号)文件的精神,获2014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奖励与补助的单位是: 

一、直接或间接从事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金融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各奖励5万元。 

二、2014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企业,专利技术无形资产评估费用的补助:富隆电气有限公司补助2万元,浙江大洋风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补助4.1万元,浙江金三角变压器有限公司补助1.9万元,浙江三威防静电装备有限公司补助3万元。 

三、为补助有关单位开展2014年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所需的宣传、培训、调研、专家咨询、劳务费用以及协调、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的管理费用等所需的工作经费。补助乐清市专利者协会5万元。 

请各有关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做好我市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月6日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