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摩托车和摩托车发动机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5-01-07 00:00:00
发文机构: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31号公告),摩托车和摩托车发动机产品强制性认证新版实施规则(见附件1、2)正式发布,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告同时要求,为配合新版实施规则有效实施,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规则要求制定相应的认证实施细则。
我中心按要求制定了摩托车和摩托车发动机产品强制性认证新版实施细则(附件3、4)现予发布。2015年1月1日起,该细则与新版实施规则同步实施。
附件2:CNCA-C11-03:2014 摩托车发动机.pdf
附件3:CQC-C1102-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摩托车.pdf
附件4:CQC-C1103-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摩托车发动机.pdf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