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4-08-15 00:00:00
发文机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
药监综妆〔2024〕67号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各分技术委员会:
《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已由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