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乐清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3-12-05 00:00:00
发文机构: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温州市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温州市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温州市乐清市科学技术局、温州市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州市乐清市交通运输局、温州市乐清市农业农村局、温州市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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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22〕308号)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温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环发〔2023〕60号),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制定《乐清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2.乐清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科学科技局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