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浙江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规程》意见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5-01-05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关于征求《浙江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规程》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飞行检查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省局制订了《浙江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规程》,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反馈给省局保化监管处。联系电话:0571-88903254,邮箱:lsl3252@163.com。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