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龙湾区城市建设办公室、瓯海区城市建设办公室、苍南县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关于报送农房设计落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办村字〔2015〕25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农房设计落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调查表,并于12月15日前报市住建委城建处。

联系人:项瞻远,电话:89987095,15906453408,邮箱:185180237@qq.com

附件:《关于报送农房设计落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办村字〔2015〕257号)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