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开展园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对各地推荐申报的园区进行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综合审议和公示,现确定温州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等四个园区为2015年温州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园区。试点时限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

请各试点园区按照我局关于园区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县(市、区)科技局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园区实际,以园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托管试点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经县(市、区)科技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后印发,并在我局备案),并加强组织领导,部署落实各项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加快托管试点工作方案的实施,在园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创造和运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服务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和突破,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将每年对试点园区托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以推进和规范我市园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

 

附件:2015年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园区名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9月1日     

 

附件

 

2015年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园区名单

(共4家)

 

序号

园区名称

运营单位

归口部门

1

温州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

温州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

龙湾区(高新区)科技局

2

温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温州市筑成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市经信委

3

乐清市科技孵化创业中心

乐清市科技孵化创业有限公司

乐清市科技局

4

苍南县公益性科技企业孵化器

苍南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