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清市二轻工业总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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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轻企业党支部、企业、机关各科室: 现将《乐清市二轻工业总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乐清市二轻工业总公司委员会 2016年7月25日
乐清市二轻工业总公司“三重一大”事项 决策实施办法 为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二轻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的原则。要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对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3、干部人事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等重大事项; 4、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5、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6、党的建设、文化建设的规划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7、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对策,对干部做出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及干部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决策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安排; 8、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干部、下属单位领导成员的考核、任免、调动; 2、市管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3、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表彰对象等。 (三)重要项目安排 1、重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变更; 2、基本建设项目安排、不动产购置、房屋大型改造,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专项经费、采购项目、基本建设项目、重大活动项目经费使用等; 2、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集体决策范围和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党委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党委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一)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党委会的正式成员为总公司党委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扩大到中层正职。邀请市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出席会议。 (二)议事规则 1、按照程序提议。提请党委会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需经党委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委书记确定。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2、做好相关准备。由党委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准备规范化的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党政办公室或相关科室一般应在党委会召开两天前,将会议通知送达参加人员,行政监察室负责实行事项报备原则,将“三重一大”事项的动议和酝酿书面告知市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 3、保证出席人数。党委会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并邀请市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成员出席会议。 4、充分发表意见。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由班子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讨论情况,发表意见。 5、逐项作出决策。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对“三重一大”事项,要以党委会到会成员超过三分之二同意后形成决定。 6、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7、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形成会议记录。审议决定事项,应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明确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的部门、责任人。 9、会后备案。会议召开一周内,应将该次会议纪要及相关资料报送市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备案;涉及大额资金使用的,还应在一个月内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数额和来源渠道,资金使用方案、依据和相关手续等)报送市纪委派驻第十组备案。 四、本办法经2016年7月25日党委扩大会讨论并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下载:乐二轻委2016(12)二轻总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方案.a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