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房产测绘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字住建”建设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要求,按照《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相关规定,为健全“房屋建筑码”一码全链贯通机制,经省建设厅审核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即日起,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推进项目过程中,应提前通知并牵头协调设计单位和房产测绘单位,共同就该项目的单体编制相关流程与事项进行协商讨论。设计单位在将绘制的总平面图上传至“浙江省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温州)‘建筑单体编码’模块”之前,由该项目的房产测绘单位按照《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备案材料和楼盘表格式调整的通知》要求,核实设计图纸绘制的单体外轮廓线是否符合测绘规范,遇单体外轮廓线与房产测绘的子幢划分不一致时,以测绘子幢划分为准,设计单位须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调整,以确保后续生成的“建筑单体码”在预测绘阶段能顺利继承,生成“房屋码”。

测绘业务联系人:冯立建,联系方式:0577-88866811

设计业务联系人:杨  浩,联系方式:0577-89987263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