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cshbpjc@pb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3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邮编:100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境外机构债券回购”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2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

  附件1:《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