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和停产复产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16-05-11 00:00:00
发文机构: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43-2016-0011
|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和停产复产报告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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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认证检查中心、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 现将《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和停产复产报告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年5 月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