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补办程序》等5个相关工作程序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相关工作,结合我省注册审批工作实际情况,参照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补办、纠错、自行撤回注册申请、自行注销注册证、说明书更改告知等工作程序,省局修订了《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补办程序》等5个相关工作程序。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1月3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联系电话:0571-88903347;传真0571-88903274。

《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办程序》等5个程序

医疗器械监管处

2016年1月25日